龙门县图书馆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宣传活动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5-28 09:06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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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龙门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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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做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普及宣传工作,让广大读者和市民详细了解这部法律内容,同时也为更好的推进全民阅读和规范图书馆服务工作,提升服务品质。2018年5月28日上午,龙门县图书馆在东较文化广场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宣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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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活动以派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全文内容小册子以及其内容释义的形式进行,我馆工作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。参与此次活动的群众有100多人,发放读物近100多册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已于2017年11月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,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这部法律在强调公共图书馆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;坚持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;提高效能作为公共图书馆的努力方向。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,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的文化法律制度,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,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今后龙门县图书馆将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为准绳,不断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和业务水平,切实履行好图书馆职能职责,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,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,用快捷、高效的服务功能,让人民群众免费、均等地享受到文化发展成果和公共文化服务。